Asia culture study (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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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遠處的大馬路,一座新搭設的布棚懸掛「桶仔雞、烤豬肉」布條,附註「筵席包辦」以及業者電話,棚內收著辦桌用的大圓桌與幾張塑膠凳。 鴻海今(15)日下午舉辦集團嘉年華活動,由藝人黃子佼及Lulu(黃路梓茵)主持,這次以線上辦理,讓台灣、中國、越南、墨西哥及印度等各地員工都能一起參加。 而今年最受矚目的摸彩環節,現金最大獎100萬共抽出20位,更加碼500萬現金獎2名,讓員工嗨翻天。 其中屬於飲食生活的「辦桌」即是一項常民文化,原來它也可能消失於現代化之中,但卻因它文化的特殊性,幸運地被保存下來。 吳逸生,〈「三角肉」我見〉,《臺灣風物(季刊)》,第20卷3期,臺北:臺灣風物雜誌社,民國59年8月16日出刊。 為避免烹煮時鳥糞或落葉的沾染,會在自家門前的廣場或庭院進行「搭廠」(竹子搭建的棚架)。 除了辦席事宜外,主人家也得邀請賓客,通常是設宴前二、三天,以口頭方式告知親朋好友;經濟條件比較好或較有社會地位的人家則會送發請帖。
1940年代,歸仁地區若提到辦桌,在地人首選就是人稱「漢師」的施清漢。 8歲失去雙親的「漢師」,小小年紀為求有口飯吃,國民小學一畢業就跟著伯父學功夫;施家班從施清漢的阿公開始投入辦桌外燴生意,身為第三代的他,從基本功切菜開始練起,練就一手辦桌廚藝,直到70歲還在鍋爐邊烹煮,認真骨力不鬆懈的精神,奠定今日施家班宴席的基石。 蘇揚期、王柏山,〈「地方感」研究觀點的探討──從人本主義地理學、行為地理學到都市意象學派 〉,《社會科教育研究》,10,2005.12,頁 。 蔡志祥,〈走向田野的歷史學--田野調查和地方史研究〉,《香港社會科學學報》,4,1994.秋,頁 。 ────,〈地理知識與地理意識──臺灣經驗的研究〉,《中國地理學會會刊》,33,2004,頁 。 陳玉箴,〈食物消費中的國家、階級與文化展演:日治與戰後初期的「臺灣菜」〉,《臺灣史研究》,第十五卷、第三期,2008,頁 。 ────,〈空間˙地方觀與「大地具現」暨「經典訴說」的宗教性詮釋〉,《中國文哲研究通訊》,第十卷第三期,2000,頁 。。
由於辦桌的氛圍相當符合臺灣人熱情、好客、豪邁、大方的特性,因此漸漸的有業者將採購食材、烹調、租賃桌椅、餐具、運輸等相關元素結合,一條龍的辦桌產業也就應運而生,進而造就富有地方特色的辦桌文化。 而舉辦辦桌的地點,往往不在華麗的餐廳裡,只要有一塊地,一頂蓬子,一張圓桌,數張椅子,就能辦桌。
在大家努力地利用辦桌來推廣在地觀光的熱潮下,重新介紹辦桌的美饌佳餚,或許可以幫助台灣在「全球在地化」的過程中,找到屬於「台灣味」的飲食文化。 但我總覺得辦桌的真實性在於辦桌中主人與賓客間的互動氣氛,還有鄰里社區相互支援的團結精神。 找回辦桌文化中屬於台灣人特有的殷勤招待,才是必須努力的重點,因為辦桌最終精神還是在「辦出好氣氛、桌桌有感情!」。 惟有讓國內或國外遊客在熱氣氤氳的氣氛中,瞭解台灣人民過去樂天知命的精神,感受那股屬於辦桌特有熱鬧的味道,這才是真正屬於辦桌文化的飲食記憶。 因此,筆者在第一章緒論中先陳述動機、目的、範圍和方法,以及針對辦桌、地方相關文獻進行回顧。
第二種是「人鬼共食」,主要呈現在祖公會、祭祀公業中的社團聚會宴,以及歲時祭慶宴裡的中元吃拜拜部分;在這當中,人們藉著祭祖後設宴的共食行為,來緬懷先人,以及藉著吃拜拜的共食行為,來與鬼建立起「好兄弟」的和諧關係。 張星賢(條紋西裝背對鏡頭者)出生於1910年,為臺灣首位奧運運動選手,二戰後曾任臺灣省田徑協會會長,並擔任教練指導過楊傳廣、紀政等知名田徑選手。 因攝影者緊跟在張星賢身後拍攝,臺史博典藏的張星賢七十大壽壽宴相簿中張星賢敬酒時多為背影。 婚宴宴客照(臺史博記錄為日治昭和時期,約1926~1945年)。
在教育部網站中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中,對於辦桌的釋義為:「閩南方言。指外燴者到家裡掌廚,準備酒菜宴客」,漢語拼音則為bàn zhuō,現代則更多人會稱之為外燴。 「辦桌」以現今管理學的角度來看,即一般所稱的「外燴」,指的是專門承攬宴席包辦之飲食業者,由廚師到客戶指定的活動地點備餐,並安排完整的宴席服務的一項活動,辦桌具有時間不固定、地點不固定、人員不固定等三種特性。 負責辦桌的廚師即稱為「總舖師」,南部稱為「刀煮師傅」,同樣是以臺語發音。 老一輩的人都說「十日前,八日後」,指的就是辦桌事前的準備功夫及事後的收拾工作。 早期負責辦桌的「總鋪師」只負責開菜單及處理烹調相關事宜,其他筵席所需的物品,例如食材、棚子、桌椅、碗筷都要主人家自己準備,礙於當時社會並沒有鷹架,要想遮陽,還得在各家橫樑間牽繩子、舖布,而搭棚用的竹子、木材也必須事先砍好以備用。
阿秋師自民國80年創立到府外燴筵席;於民國95年成立饗城食品公司迄今已有多年的歷史,是一家專業的辦桌外燴公司,在業界頗負盛名。 公司是走高貴精緻路線,特選的精選食材,特聘五星級廚藝大師親自操刀,帶領專業的餐飲團隊,提供消費大眾美味平價的餐點。 王秋原、趙建雄,〈地方生活圈與區域均衡發展之關係〉,《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地理學系地理學報》,16,1993.06,頁35-59。 李豐楙、朱容貴主編,《儀式、廟會與社區-道教、民間信仰與民間文化》,頁14。
另一方面,辦桌獨有的熱鬧氣氛,也隨著社會化的演變,從原來餐桌間的高談闊論變成大家爭相上台高歌一曲的卡拉OK表演。 怎樣熱鬧都好,只要不出現一些兒童不宜又令人尷尬的歌舞表演就好。 還有過去每個人「共食」甚至是「搶食」的樂趣,也因高級飯店餐館的「分菜」服務,少掉了尋找佛跳牆裡鴿子蛋的喜悅。
薛清己說,當時常見的辦桌菜是炒米粉、炒麵、白斬雞、芹菜魷魚湯、貢丸湯,這是少數能吃到肉的場合,菜色看似簡單,大家仍吃得歡喜又有人情味。 由於交通不便,刀煮師常得翻山越嶺提前抵達主家,過夜時睡在大通舖,才出現「總舖師」稱號。 這讓天然資源貧瘠的內門找到新出路,加上內門的廟宇多,陣頭聲勢浩大,每逢慶典就有飲宴需求,讓總舖師生意長紅。
由於移民拓墾需要大量勞力,加上臺灣當時的瘴癘環境十分險峻,因此每到傳統節日,這些移民便以牲禮、庶饈祭拜神鬼,透過祭祀活動獲得身體的保護或財富的酬償,這些祭祀活動所準備的豐盛食物多以”辦桌”的方式進行。 1720年出版的《臺灣縣志》〈雜俗〉中曾提到辦桌豐富的菜餚與所費不貲的情形:「家有喜事及歲時月節‚宴客必豐,山珍海錯,價倍內郡,置一席之酒,費數千之錢…」。 2001年起,交通部觀光局更將內門的辦桌列為「臺灣地區十二項大型地方節慶活動」之一,顯見臺灣的辦桌文化已成為珍貴的民俗文化資產,值得推廣、重視。 2009年臺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閉幕典禮時,臺北市政府在運動場中,即委請開平餐飲學校主廚,以臺灣傳統的辦桌方式宴請81國的選手,在國際媒體的傳播之下,席開300桌的文化創意,驚豔全世界。 外燴 從清代到民國50年代,儘管已有酒樓、菜館幫人辦外燴,但僅限於城市;農村地區偶爾有兼差幫人烹煮宴席菜餚的村民,他們不是專業的廚師,只是廚藝稍微比一般人好些,但因為能做的菜色相當有限,甚至食材都得讓主人家自己準備,因此完全稱不上是一種行業。 大約到了民國50年代之後,一些代工烹煮的村民開始感受到兼差辦桌的利潤比務農還要好,辦桌也就逐漸邁向專業化的進程。